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非在编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和定酬护理专业技术人员)若干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非在编护理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有良好的社会公德,热爱护理工作。
2.年龄≦35周岁,即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者,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3.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高158cm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除外)。
5.国家承认的护理学(含助产)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其他条件,符合以下三项之一者均可
1.护理学(含助产)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2.取得三级综合性医院《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护士执业资格证》。含规培已满一年以上且2022年12月30日前取得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人员。
3.在三级综合性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满1年及以上并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与医院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定酬护理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有良好的社会公德,热爱护理工作。
2.年龄≦35周岁,即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者,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3.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高155cm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除外)。
5.国家承认的护理学(含助产)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其他条件,符合以下三项之一者均可
1.护理学(含助产)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2.取得三级医院《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含规培已满一年以上且2022年12月30日前取得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人员。
3.在三级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满1年及以上并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与医院签订的劳动合同。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二)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查尚未终结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应聘须知
(一)提交材料
1.《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医院官网下载)
2.身份证(扫描件)
3.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在学信网注册并打印)、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三级综合性医院相应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有工作经历者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
4.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提供的证明(要求加盖本校相关部门鲜章)。
注:第2、3、4项材料均需以PDF格式进行上传。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此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将报名人员于2022年3月1日~3月13日期间将报名所需材料发至邮箱。报名邮箱:rsk2211@sina.com,标题为应聘岗位+姓名”(例:应聘护理岗位王XX)。
五、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进行现场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者应保证报名材料真实可信,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请关注我院官网通知人事招聘栏信息。
六、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试岗三个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笔试结束后,按参加笔试人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前80名入围面试,如果参加考试人员不足80名,按照实际笔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进入试岗考核人员比例根据面试人员的数量由医院研究决定。试岗考核时间为2周,试岗期间不享受任何经济待遇。心理测试于资格审查当天进行,费用自理。
七、体检
试岗考核期满后,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由我院体检科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2022年应届毕业生于毕业后进行体检,具体时间以医院通知为准。
八、录用
1.往届毕业生:体检合格者被医院录取,签订协议。
2.2022年应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与医院签订三方协议,并承诺在2022年12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否则医院将不予录用。
3.2022年规培结业者必须在2022年12月30日前取得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九、待遇
(一)非在编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按照《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非编制人员薪酬待遇及试用期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
(二)定酬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1.购买五险一金;
2.固定薪酬5000元/月,通过考核后发放,夜班绩效按照相关规定另行计算。享受年终绩效。
3.按规定加入医院工会,缴纳工会会费,享受工会福利。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老师、文老师,联系电话:0825-2212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