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市医保局通知,从2019年11月起,市本级参保职工,参加了职工住院补充保险和职工大额补充保险的人员,出院结算时直接在医院报销,在结算清单上会出现住院补充保险和职工大额补充保险报销金额,参保人员无需再到保险公司办理补充保险,真正实现了医疗费用结算“一站式”、“一体化”服务,这种结算方式免去了患者多跑路,极大的简化了报销流程。